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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笔记本电脑国家规定允许存在不超过三个的坏点,即液晶显示器上出现的亮点、暗点和坏点的统称。这是根据行业标准《信息技术设备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》(SJ/T11292-2003),“点缺陷”分为4个等级:一级是“零缺陷”,随后质量要求逐步下降;三级质量要求基本上等同为“3个或3个以上坏点”。
该标准还规定:“四级或四级以下的失效点等级应在产品明示规范及使用说明中标明。”也就是说,只要在“三级”之内,厂商就可以对所产液晶显示屏的质量等级“保持沉默”。
所以,3个以内的亮点是国家法律允许的。并且不同的笔记本电脑厂家对于其产品的出厂标准也是不通的,但大部分是3个为上限。
不予退换的理由,经销商往往根据的理由则是以上这种情况不在《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(即“电脑三包”)所列性能故障范围之内,也不在生产商承诺的退换标准之内。
买之前一定要调整屏幕颜色,查看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