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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14年前被奸杀 丈夫14年后杀仇人被判死缓(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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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父之仇,夺妻之恨,不共戴天,不死不休!
窃以为精神病人和正常人的生命同样宝贵,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,和精神病无关。
赞一句。真乃大丈夫是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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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兰林 金币 +6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9-3-29 12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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